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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elop
信息披露
Information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建议项目公示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建议项目公示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共评出授奖建议项目19项。根据《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自即日起将授奖建议项目(包括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在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njttz.com)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联系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的异议以及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集团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0371-87166338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100号

附件:

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建议项目目录

2.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科学技术进步奖异议表

2026年6月15日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薪酬情况

关于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高性能纤维复材协同提升结构性能关键技术与应用”的公示

集团总部各部门及直属中心:

由郑州大学、东南大学、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南科技大学、河南郑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高性能纤维复材协同提升结构性能关键技术与应用”,拟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名,联合申报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推荐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非书面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朝旭     电话:0371-8716635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26号

邮编:450016

2026年5月9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复杂服役环境下道路低碳韧性提升成套技术及应用

提名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提名等级:一等奖

主要完成人:张普、朱虹、王文炜、袁冻雷、许清风、李彪、杨勇新、贾彬、王国林、陈溪、刘烨、关铁铮、管品武、张冬、苏艳丽

主要完成单位:郑州大学、东南大学、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南科技大学、河南郑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不超过10件)

知识产权(标准)类别

知识产权(标准)具体名称

国家

(地区)

授权号(标准编号)

授权日期(标准发布日期)

证书编号

(标准批准发布部门)

权利人(标准起草单位)

发明人(标准起草人)

专利(标准)有效状态

发明专利

应力可调的复合材料板材及其制备方法

中国

ZL202411304821.4

2025-09-19

国家知识产权局

郑州大学

张普; 李昊翔; 鲁鑫东; 刘烨; 董志强; 朱虹

有效专利

 

发明专利

高模量混杂纤维增强树脂筋及其制备方法、应用

中国

ZL202310283499.0

2026-02-17

国家知识产权局

郑州大学

张普; 高丹盈; 邢乐乐; 刘烨; 杜斌; 杨森; 靳言歌

有效专利

发明专利

基于砂浆快速置换的砌体结构低干预加固方法

中国

ZL202311773119.8

2026.03.17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东南大学

朱虹; 陆飞; 宁旺; 李胡兵; 冯攀; 叶少雄

有效专利

发明专利

一种纤维复材筋的连接装置

中国

ZL201611075948.9

2018-09-21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杨勇新; 侯慕轶; 岳清瑞; 李彪; 廉杰; 赵进阶; 贾彬; 赵颜

有效专利

发明专利

一种SMA-FRP抗剪增强混凝土梁装置及其实施方

中国

ZL201911229403.2

2021.11.26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东南大学

王文炜; 沈杨; 胡伟; 周畅; 薛彦杰; 田俊; 黄辉; 李杉; 尹世平

有效专利

发明专利

应用碳纤维布维修加固木柱的方法法

中国

ZL200710045342.5

2009.12.02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总公司

许清风; 朱雷; 李向民

有效专利

发明专利

混凝土框架结构外立面不平齐节点的加固方法及加固结构

中国

ZL202010698062.X

2025.07.15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上海建科结构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王国林; 祝涛; 杨家林; 王凯

有效专利

团体标准

纤维格栅增强高性能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中国

T/CECS 2054-2025

2025.10.30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东南大学、江苏汉脉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大学、深圳大学、南京工业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东莞理工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无锡市航道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海建港口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王文炜;周英武;

赵强;李杉;郑宇宙;朱忠锋;贾彬;

田俊;尹世平;黄辉;周长东;朱劲松;何初生;谈珂威;许崇法;焦鹏飞;房新传;谢文俊;谢凯;赵学军;赵竹苑;周畅;沈胜强;吴曾晗;梁柏纯;陈新;郭凯;

汤逸行;

张吴桐;

孙运楼;刘星;黄秋迪;周韦宇;段瑞峰;许翔

有效标准

团体标准

加固片材与混凝土粘结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中国

T/CECS 1062-2022

2022-04-29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香港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郑州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建科预应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海拓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工业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许清风、张富文、杨勇新、戴建国、王言磊、张世顺、贾彬、张普、王明谦、田坤、丁文胜、王卓琳、薄卫彪、陈宁、杨健、万宝林、陈杰、余倩倩、许海岩、高润东、庞瑞、黄科锋、薛宏平、欧阳煜、彭斌、缪佳敏、李彪、高皖扬

有效标准

团体标准

空心板梁维修加固技术规程

中国

T/CCTAS 191-2025

202502-05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等

陶向华,袁冻雷,林根法,杨朝旭,郝孟辉,袁超,赵鑫,涂慧慧,李伟,罗仕刚,周姗姆,

张鸿志,毕伟涛,马瑞杰,韩永超,胡志华,孙劲晖,李油油,李光辉,王统宁,张畅,米世忠,汪德才,孙铭阳.

有效

 

论文(专著)目录

序号

论文专著名称/

刊名/ 作者

年卷页码

(年卷页)

发表时间

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

第一署名单位

国内作者

他引总次数

检索数据库

中科院JCR

分区

核心

期刊

1

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interfacial bond behavior of FRP plate-high-strength concrete under seawater immersion/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Materials/

Pu Zhang, Yi Hu, Yuyang Pang*, Danying Gao, Qingfeng Xu, Shuangquan Zhang, Shamim Ahmed Sheikh

2020年259卷119799

2020.10.30

庞育阳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胡一、庞育阳*、高丹盈、许清风、张双全

20

SCI

1区TOP

否

2

Enhancing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engineering cementitious composite by defoamer/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Materials/

Pu Zhang, Junmin Hu, Jixing Yu, Yiwei Weng, Dong zhang*

2023年284卷115953

2022.07.11

张冬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胡俊敏,于吉星,翁毅伟,张冬*

20

SCI

1区TOP

否

3

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bond behavior of the CFRP plate-ECC-concrete composite interface under freeze–thaw cycles/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Materials/

Pu Zhang, Jiaqi Shang, Jiajun Fan*, Qizhuang Chen, Hong Zhu, Danying Gao, Shamim Ahemd Sheikh.

2022年316卷125822

2022.01.17

范家俊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尚佳琦、范家俊*、陈启壮、朱虹、高丹盈

39

SCI

1区TOP

否

4

Flexural behavior of GFRP reinforced concrete beams with CFRP grid reinforced ECC stay-in-place formworks/Composite Structures/Pu Zhang, Yanli Su, Ye Liu, Danying Gao, Shamim Ahmed Sheikh

 

2021年277卷 114653

2021.12.11

苏艳丽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苏艳丽*,刘烨,高丹盈

54

SCI

1区TOP

否

5

Flexural behaviour of reinforced concrete beams strengthened with a composite reinforcement layer: BFRP grid and ECC/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Materials/Yu‑Zhou Zheng, Wen‑Wei Wang, John C. Brigham

2016年115卷424-437

2016.06.15

王文炜

郑宇宙

东南大学

郑宇宙、王文炜*

202

SCI

1区TOP

否

6

Axial compressive performance of masonry columns strengthened with ECC jacket and FRP strips/Engineering Structures/Pu Zhang, Shaohua Fan, Ye Liu, Chang Su, Junmin Hu, Shamim Ahmed Sheik

2024年304卷117661

2024.04.11

刘烨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范少华、刘烨*、苏畅、胡俊敏

20

SCI

1区TOP

否

7

超高性能混凝土单轴拉压本构关系研究/复合材料学报/管品武,涂雅筝,张普*,唐国斌

2018年36卷

1295-1305页

2018.07.06

张普

管品武

郑州大学

管品武,涂雅筝,张普*,唐国斌

122

EI

 

中文核心,一级学报

8

FRP板-混凝土湿黏结界面性能的试验研究与数值模拟/土木工程学报/张普,高丹盈,朱虹

2013年46卷108-114页

2013.05.10

高丹盈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高丹盈*,朱虹

35

EI

 

中文核心,一级学报

 

关于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新型纤维复材筋增强混凝土结构关键技术与应用”的公示

关于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新型纤维复材筋增强混凝土结构关键技术与应用”的公示

集团总部各部门及直属中心:

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罗项目部、郑州大学、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工业大学共同完成的“新型纤维复材筋增强混凝土结构关键技术与应用”,拟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名,联合申报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推荐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非书面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朝旭     电话:0371-8716635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26号

邮编:450016

2026年5月9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新型纤维复材筋增强混凝土结构关键技术与应用

提名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提名等级:三等奖

主要完成人:李光辉、许世展、王一泓、车安刚、刘伟、杨金平、赵鑫

主要完成单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罗项目部、郑州大学、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工业大学

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不超过10件)

知识产权(标准)类别

知识产权(标准)具体名称

国家

(地区)

授权号(标准编号)

授权日期(标准发布日期)

证书编号

(标准批准发布部门)

权利人(标准起草单位)

发明人(标准起草人)

专利(标准)有效状态

发明专利

具有温度调节功能的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层

中国

ZL201310621679.1

2015-08-26

国家知识产权局

郑州大学

赵军; 李光辉

有效

 

发明专利

装配式空心板桥梁铰缝用纤维增强聚合物自密实混凝土

中国

ZL201410065623.7

2016-05-04

国家知识产权局

郑州大学

赵军; 李光辉

有效

发明专利

一种填料超疏水处理的水下高强环氧砂浆及其制备方法

中国

ZL202011051510.3

2022-04-22

国家知识产权局

河南聚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杜祥建; 李光辉; 戚佳飞; 黄正强; 张营; 辛保种; 徐静; 冯伟利

有效

发明专利

弱刚度筋材双向受拉粘结试验的试件测量结构及组装方法

中国

ZL201810548436.2

2024-01-26

国家知识产权局

郑州大学

赵军; 李小鹏; 李光辉; 梁敬超; 冯帅凯

有效

软著

工程结构模态参数识别系统V1.0

中国

2023SR0599124

2023-03-10

国家版权局

河南工业大学

杨金平

有效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波形钢腹板临时连接的横向定位调节装置

中国

ZL202322532639.1

2024-06-14

国家知识产权局

郑州大学

许世展; 曹芊芊; 杨鹏辉; 周淼; 车安刚

有效

发明专利

一种具有毫米波雷达的挠度仪装置

中国

ZL202421123844.0

2025-02-18

国家知识产权局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黄辉; 宋宽彬; 张恩华; 陈威达; 赵鑫; 冯向前; 陈飞; 刘镇; 马磊; 彩营; 王黎晓; 蒋宜展; 马彪

有效

团体标准

公路玄武岩纤维及其复合筋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指南

中国

T/CHTS 10025-2020

2020-09-30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建筑大学、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舰航、吴智深、时成林、孙福申、杨斌、郭庆、鲁亚义、邱文亮、戴国亮、汪昕、刘建勋、王骞、李光辉、刘春萍、刘文涛、刘国庆、吕东冶、王力波、江铭、许加阳、王孙富、姜厚文、魏星、薛晓薇、吴敏勇、吴旭东、王先刚、王洋、陈国忠、杜鹏刚。

有效

地方标准

高速公路隧道土建工程预防养护技术规范

中国

DB41/T 896-2023

2024-01-29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源清高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大学

陶向华、刘洪涛、袁冻雷、张恩华、赵新征、魏宝军、杨朝旭、池静、李光辉、牛武军、耿晓轲、路畅、李骁驰、李志渊、胡志华、吴煜璞、袁治、王学修、马威、解顺、韩申、任博韬、赵鑫、马飞、范勇、万爽、王震、吴翔一、魏东、郑莉、李璐璐、耿光华

有效

地方标准

沥青路面改性乳化沥青超薄抗滑磨耗层技术规程

中国

DB41/T 2820-2025

2025-07-20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陶向华、岳学军、刘洪涛、林根法、李光辉、张思华、史玉奇、韩超、涂慧慧、樊祥磊、张宇、王海、郑莉、韦武学、石萌萌、赵鑫、董高枝、范勇、侯春艳、张畅、吴煜璞、孙劲晖、徐金玉、付焕、夏永、袁梦、吴翔一、安丰伟、刘剑闯、刘欣瑜、潘子叶、邵思源

有效

 

论文(专著)目录

序号

论文专著名称/

刊名/ 作者

年卷页码

(年卷页)

发表时间

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

第一署名单位

国内作者

他引总次数

检索数据库

中科院JCR

分区

核心

期刊

1

Fatigue Behavior of Glass Fiber-Reinforced Polymer Bars after Elevated Temperatures Exposure / Materials / Guanghui Li, Jun Zhao, Zike Wang

2018 年,11 卷 6 期,Article No. 1028

2018-06-16

赵军

李光辉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李光辉、赵军、王自轲

36

SCI

2区

是

2

The Mechanical Properties and Failure Mechanisms of Steel-Fiber- and Nano-Silica-Modified Crumb Rubber Concrete Subjected to Elevated Temperatures/Sustainability

2023年第15期16340

2023-11-27

陈家伟

王一泓

郑州大学

王一泓、陈家伟

2

SCI

2

是

3

高温后FRP筋力学性能影响因素研究 /《粉煤灰综合利用》/ 李光辉,张营

2021 年,35 卷 1 期,52–56 页

2021年2月

张营

李光辉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李光辉,张营

2

CNKI

3区

是

4

CFRP筋/钢筋与新型混凝土黏结性能试验研究/混凝土/李光辉,王自柯,潘昊瑾,杨守迪,杨月洁

2023年07卷28-33+38

2023-09-06

王自柯

李光辉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大学力学与安全工程学院

李光辉,王自柯,潘昊瑾,杨守迪,杨月洁

1

否

无

北核

5

GFRP筋与超高韧性水泥基复合材料黏结性能试验研究 /混凝土/ 司豆豆、张普、孙新茂、丁亚进、韩月一、吴凌旭、唐国斌

2019 年第 8 期,108–111 页

2019-8-27

张普

司豆豆

郑州大学

司豆豆、张普、孙新茂、丁亚进、韩月一、吴凌旭、唐国斌

11

否

无

北核

6

用于桥面铺装层的玄武岩纤维增强聚合物混凝土试验研究/公路/李光辉、杨静、宋云祥

2016年第1卷192-196

2016-01-25

宋云祥

李光辉

郑州大学

李光辉、杨静、宋云祥

14

否

无

否

7

 Experimental investigation of seismic damage in RC frame structures with soil-structure interaction using wavelet packet transformation/Earthquake Engineering and Resilience,/Yang Jinping, Li Feifan, Zhou Jian, Zhang Yaokang, Li Peizhen*, Richard S. Henry.

2025年9月第4卷379-399

2025-09-30

李培振

杨金平

河南工业大学

杨金平,李非凡,周健,张耀康,李培振

45

SCI

3区

否

8

不同纤维增强ECC的水/盐冻融性能与微观损伤机制研究

2026年第1期1-14

2026-01-15

刘伟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侯静雯、张冬、刘伟、于吉星、王海涛、陶向华

0

否

无

是

 

关于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复杂服役环境下道路低碳韧性提升成套技术及应用“的公示

关于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复杂服役环境下道路低碳韧性提升成套技术及应用“的公示

书记信箱

为进一步拓宽职工群众诉求渠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意见建议,使
集团党委能听到职工心声、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现正式开通“书记信箱”。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共同营造
集团和谐稳定、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书记信箱:jtjtsjxx@163.com

拟推荐2025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绿色循环沥青路面关键技术与应用”的材料公示

拟推荐2025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绿色循环沥青路面关键技术与应用”的材料公示

省属(管)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披露表

省属(管)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披露表

贾鲁河复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贾鲁河复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五一劳动奖推荐对象的公示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五一劳动奖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高性能纤维复材提升在役结构性能关键技术及应用”的公示

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高性能纤维复材提升在役结构性能关键技术及应用”的公示

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复杂环境下混凝土断裂理论及测试技术与装备”的公示

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复杂环境下混凝土断裂理论及测试技术与装备”的公示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全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全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段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段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

省管企业负责人2023年度薪酬情况

省管企业负责人2023年度薪酬情况

省属(管)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披露表

省属(管)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披露表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水源保护区段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水源保护区段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拟录用人员公示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拟录用人员公示

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下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下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河南交投集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4日至 2012 年 9月8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2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2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1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4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4日至 2012 年 9月8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2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2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1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4日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4日至 2012 年 9月8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2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2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1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4日

  •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34358吨。《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洛阳至洛宁施工图设计分别于2011年1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38号、56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 洛阳至洛宁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阳市西五龙沟村,与洛阳市九都路相连。终点位于洛宁县城洛河北岸,路线全长67.327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34358吨。
        1.2.2拌合站位置
        根据全线土建项目进展情况,洛阳至洛宁段共设三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11+100左侧,使用原高铁预制梁场,施工段为k0+022~k24+900, 辐射范围24.9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8.9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5日。
        2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40+600左侧韩城互通立交区附近,施工段为K24+900~k48+500,辐射范围23.6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4.5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15日。
        3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60+360附近,距离国道S323与S319连接线500米处,施工段为k48+500~k68+920,K72+923~K83+500(含洛卢土建1、2标),辐射范围30.8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31.8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0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阳至洛宁段 11151 9469 13738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34358吨。《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洛阳至洛宁施工图设计分别于2011年1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38号、56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 洛阳至洛宁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阳市西五龙沟村,与洛阳市九都路相连。终点位于洛宁县城洛河北岸,路线全长67.327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34358吨。
    1.2.2拌合站位置
    根据全线土建项目进展情况,洛阳至洛宁段共设三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11+100左侧,使用原高铁预制梁场,施工段为k0+022~k24+900, 辐射范围24.9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8.9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5日。
    2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40+600左侧韩城互通立交区附近,施工段为K24+900~k48+500,辐射范围23.6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4.5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15日。
    3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60+360附近,距离国道S323与S319连接线500米处,施工段为k48+500~k68+920,K72+923~K83+500(含洛卢土建1、2标),辐射范围30.8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31.8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0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阳至洛宁段 11151 9469 13738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34358吨。《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洛阳至洛宁施工图设计分别于2011年1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38号、56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 洛阳至洛宁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阳市西五龙沟村,与洛阳市九都路相连。终点位于洛宁县城洛河北岸,路线全长67.327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34358吨。
    1.2.2拌合站位置
    根据全线土建项目进展情况,洛阳至洛宁段共设三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11+100左侧,使用原高铁预制梁场,施工段为k0+022~k24+900, 辐射范围24.9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8.9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5日。
    2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40+600左侧韩城互通立交区附近,施工段为K24+900~k48+500,辐射范围23.6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4.5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15日。
    3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60+360附近,距离国道S323与S319连接线500米处,施工段为k48+500~k68+920,K72+923~K83+500(含洛卢土建1、2标),辐射范围30.8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31.8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0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阳至洛宁段 11151 9469 13738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2264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洛宁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6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洛宁至卢氏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宁县东寨礼村东南,顺接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终点位于卢氏境管道口镇,接拟建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8.1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2264吨。
        1.2.2拌合站位置
        洛宁至卢氏段计划建设3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4号站备用一台3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K93+200位置,位于省道S249线及洛宁西互通区附近,距主线3.5公里,K83+500~K110+420,辐射范围27km,沥青混合料2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2号拌和站位于K116+000右侧2km位置、紧邻S323省道洛宁县上戈镇滩地村附近,K110+420~K124+855,辐射范围14.5km,沥青混合料14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3号拌合站位于K141+000左侧2km位置、紧邻G209国道道卢氏县管道口镇永度村,K124+855~K141+098辐射范围16.2km,沥青混合料1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9月1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宁至卢氏段 10358 5804 610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2264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洛宁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6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洛宁至卢氏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宁县东寨礼村东南,顺接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终点位于卢氏境管道口镇,接拟建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8.1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2264吨。
    1.2.2拌合站位置
    洛宁至卢氏段计划建设3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4号站备用一台3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K93+200位置,位于省道S249线及洛宁西互通区附近,距主线3.5公里,K83+500~K110+420,辐射范围27km,沥青混合料2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2号拌和站位于K116+000右侧2km位置、紧邻S323省道洛宁县上戈镇滩地村附近,K110+420~K124+855,辐射范围14.5km,沥青混合料14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3号拌合站位于K141+000左侧2km位置、紧邻G209国道道卢氏县管道口镇永度村,K124+855~K141+098辐射范围16.2km,沥青混合料1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9月1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宁至卢氏段 10358 5804 610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2264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洛宁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6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洛宁至卢氏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宁县东寨礼村东南,顺接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终点位于卢氏境管道口镇,接拟建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8.1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2264吨。
    1.2.2拌合站位置
    洛宁至卢氏段计划建设3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4号站备用一台3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K93+200位置,位于省道S249线及洛宁西互通区附近,距主线3.5公里,K83+500~K110+420,辐射范围27km,沥青混合料2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2号拌和站位于K116+000右侧2km位置、紧邻S323省道洛宁县上戈镇滩地村附近,K110+420~K124+855,辐射范围14.5km,沥青混合料14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3号拌合站位于K141+000左侧2km位置、紧邻G209国道道卢氏县管道口镇永度村,K124+855~K141+098辐射范围16.2km,沥青混合料1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9月1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宁至卢氏段 10358 5804 610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28740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 和灵宝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7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工程概况
        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全长80.881公里,起点位于灵宝市大王镇梨园,与连霍高速接于梨园互通(K1+848.748),终点(K81+140)位于卢氏县城西南马家岭,接后期实施的卢氏至西坪高速公路。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7111吨,90A基质为11017吨,阻燃沥青612吨。
        1.2.2 拌合站设置
        本路段共设置4座拌合站具体,第一拌合站位于K12+3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1+848-K24+200段长22.3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2.28万吨;第二拌合站位于K27+700附近,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24+200-YK39+515段长15.31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4.12万吨;第三拌合站位于K53+6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39+515-YK65+140段全长25.62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8.2万吨;第四拌合站位于K79+820左侧,设3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65+140-K81+140段全长16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2.9万吨。
        序号 路段名称 70A沥青(吨) 90A沥青(吨) 阻燃沥青(吨)
        1 灵宝至卢氏段 17111 11017 61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9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90号A级和阻燃沥青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项目所在地500公里左右范围以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弘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9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 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28740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 和灵宝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7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工程概况
    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全长80.881公里,起点位于灵宝市大王镇梨园,与连霍高速接于梨园互通(K1+848.748),终点(K81+140)位于卢氏县城西南马家岭,接后期实施的卢氏至西坪高速公路。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7111吨,90A基质为11017吨,阻燃沥青612吨。
    1.2.2 拌合站设置
    本路段共设置4座拌合站具体,第一拌合站位于K12+3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1+848-K24+200段长22.3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2.28万吨;第二拌合站位于K27+700附近,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24+200-YK39+515段长15.31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4.12万吨;第三拌合站位于K53+6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39+515-YK65+140段全长25.62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8.2万吨;第四拌合站位于K79+820左侧,设3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65+140-K81+140段全长16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2.9万吨。
    序号 路段名称 70A沥青(吨) 90A沥青(吨) 阻燃沥青(吨)
    1 灵宝至卢氏段 17111 11017 61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9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90号A级和阻燃沥青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项目所在地500公里左右范围以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弘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9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 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28740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 和灵宝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7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工程概况
    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全长80.881公里,起点位于灵宝市大王镇梨园,与连霍高速接于梨园互通(K1+848.748),终点(K81+140)位于卢氏县城西南马家岭,接后期实施的卢氏至西坪高速公路。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7111吨,90A基质为11017吨,阻燃沥青612吨。
    1.2.2 拌合站设置
    本路段共设置4座拌合站具体,第一拌合站位于K12+3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1+848-K24+200段长22.3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2.28万吨;第二拌合站位于K27+700附近,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24+200-YK39+515段长15.31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4.12万吨;第三拌合站位于K53+6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39+515-YK65+140段全长25.62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8.2万吨;第四拌合站位于K79+820左侧,设3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65+140-K81+140段全长16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2.9万吨。
    序号 路段名称 70A沥青(吨) 90A沥青(吨) 阻燃沥青(吨)
    1 灵宝至卢氏段 17111 11017 61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9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90号A级和阻燃沥青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项目所在地500公里左右范围以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弘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9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 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路面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1382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和《关于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2011〕12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概况
        嵩栾高速公路全段67.283公里,路基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桥遂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计划2012年12月10前完成,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约7.2万方,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约10万方,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约6.6万方。总计约23.8万方。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1382吨。
        1.2.2拌合站位置
            1号拌合站位置:本项目K64+017吕沟口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5公里位置设置一个沥青拌合站,架设一台4000型拌和楼,负责供应K61+800~K79+250段的沥青混合料,共计约12.6万吨。
        2号拌合站位置:K92+637谷峪沟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公路处设置一个大型沥青拌和站,配置两台4000型沥青拌和楼。负责供应K79+250~K110+69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26.9万吨。
        3号拌合站位置:在K124+700栾川互通立交距离主线2公里处建一台4000型拌合站,供应K110+690~K128+38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17.6万吨。
        路段名称 沥青混合料数量(万吨) 沥青用量
        (吨) 沥青型号
        嵩县至栾川段 56.3 21382 70#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招标人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路面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1382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和《关于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2011〕12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概况
    嵩栾高速公路全段67.283公里,路基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桥遂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计划2012年12月10前完成,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约7.2万方,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约10万方,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约6.6万方。总计约23.8万方。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1382吨。
    1.2.2拌合站位置
        1号拌合站位置:本项目K64+017吕沟口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5公里位置设置一个沥青拌合站,架设一台4000型拌和楼,负责供应K61+800~K79+250段的沥青混合料,共计约12.6万吨。
    2号拌合站位置:K92+637谷峪沟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公路处设置一个大型沥青拌和站,配置两台4000型沥青拌和楼。负责供应K79+250~K110+69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26.9万吨。
    3号拌合站位置:在K124+700栾川互通立交距离主线2公里处建一台4000型拌合站,供应K110+690~K128+38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17.6万吨。
    路段名称 沥青混合料数量(万吨) 沥青用量
    (吨) 沥青型号
    嵩县至栾川段 56.3 21382 70#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招标人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路面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1382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和《关于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2011〕12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概况
    嵩栾高速公路全段67.283公里,路基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桥遂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计划2012年12月10前完成,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约7.2万方,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约10万方,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约6.6万方。总计约23.8万方。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1382吨。
    1.2.2拌合站位置
        1号拌合站位置:本项目K64+017吕沟口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5公里位置设置一个沥青拌合站,架设一台4000型拌和楼,负责供应K61+800~K79+250段的沥青混合料,共计约12.6万吨。
    2号拌合站位置:K92+637谷峪沟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公路处设置一个大型沥青拌和站,配置两台4000型沥青拌和楼。负责供应K79+250~K110+69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26.9万吨。
    3号拌合站位置:在K124+700栾川互通立交距离主线2公里处建一台4000型拌合站,供应K110+690~K128+38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17.6万吨。
    路段名称 沥青混合料数量(万吨) 沥青用量
    (吨) 沥青型号
    嵩县至栾川段 56.3 21382 70#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招标人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4日至 2012 年 8月19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jttz.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4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4日至 2012 年 8月19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jttz.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4日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4日至 2012 年 8月19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jttz.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4日

  • 严正声明

        近期,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社会上有人以我公司名义发布招聘工程监理、施工等专业人员的虚假招聘启事。
        在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正声明:此类虚假招聘启事系不法分子的个人行为,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望有关单位和个人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如有受骗,请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http://www.hntico.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371--87165670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举报电话、传真:0371--87165723
        举报邮箱:jtjtjiwei@163.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近期,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社会上有人以我公司名义发布招聘工程监理、施工等专业人员的虚假招聘启事。
    在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正声明:此类虚假招聘启事系不法分子的个人行为,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望有关单位和个人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如有受骗,请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http://www.hntico.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371--87165670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举报电话、传真:0371--87165723
    举报邮箱:jtjtjiwei@163.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严正声明

    近期,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社会上有人以我公司名义发布招聘工程监理、施工等专业人员的虚假招聘启事。
    在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正声明:此类虚假招聘启事系不法分子的个人行为,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望有关单位和个人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如有受骗,请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http://www.hntico.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371--87165670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举报电话、传真:0371--87165723
    举报邮箱:jtjtjiwei@163.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的通知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审核结果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hncd.gov.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hnjttz.com)、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new.com.cn)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1.hncd.gov.cn/zhaopin/bishi.htm)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
      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上午10:00-12:00
      二、笔试地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淮河东路19号-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古玩城向东一百米路南)十二楼东新配楼会议室
      三、准考证领取:2010年11月27日上午8:00-9:30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统一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请参考人员携带黑色水笔入场,不得携带计算器。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审核结果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hncd.gov.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hnjttz.com)、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new.com.cn)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1.hncd.gov.cn/zhaopin/bishi.htm)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
  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上午10:00-12:00
  二、笔试地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淮河东路19号-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古玩城向东一百米路南)十二楼东新配楼会议室
  三、准考证领取:2010年11月27日上午8:00-9:30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统一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请参考人员携带黑色水笔入场,不得携带计算器。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的通知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审核结果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hncd.gov.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hnjttz.com)、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new.com.cn)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1.hncd.gov.cn/zhaopin/bishi.htm)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
  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上午10:00-12:00
  二、笔试地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淮河东路19号-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古玩城向东一百米路南)十二楼东新配楼会议室
  三、准考证领取:2010年11月27日上午8:00-9:30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统一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请参考人员携带黑色水笔入场,不得携带计算器。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高速”或“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速公路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交通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交通工程、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待遇与管理
      按照公司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要求、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2、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以上材料提供不全者,不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电子邮箱(zygsrlzyb﹫163.com  )。报名后,请应聘者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1612室人力资源部(请注明“招聘”),邮编:450052。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聘资料将存入我公司,不再退还。对于合适的申请者,我们将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非经约请,请勿来访。
      (二)对于需要与我公司进行联系的其他事项,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
      (三)考试往返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不收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高速”或“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速公路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交通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交通工程、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待遇与管理
  按照公司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要求、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2、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以上材料提供不全者,不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电子邮箱(zygsrlzyb﹫163.com  )。报名后,请应聘者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1612室人力资源部(请注明“招聘”),邮编:450052。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聘资料将存入我公司,不再退还。对于合适的申请者,我们将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非经约请,请勿来访。
  (二)对于需要与我公司进行联系的其他事项,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
  (三)考试往返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不收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高速”或“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速公路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交通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交通工程、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待遇与管理
  按照公司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要求、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2、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以上材料提供不全者,不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电子邮箱(zygsrlzyb﹫163.com  )。报名后,请应聘者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1612室人力资源部(请注明“招聘”),邮编:450052。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聘资料将存入我公司,不再退还。对于合适的申请者,我们将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非经约请,请勿来访。
  (二)对于需要与我公司进行联系的其他事项,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
  (三)考试往返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不收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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