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石 —— “向榜样学习 促道德风尚”系列谈之三

    据中国文明网消息,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举办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自2011年3月正式启动以来,共吸引6500多万人次的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目前,伴随着公民道德建设的扎实推进,各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高潮迭起,在一次又一次的感动中,亿万人民群众的道德意识不断激发,正在汇聚成一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精神力量。
    
        在一个社会中,道德的发展与物质的发展并不具有同步性。这也就是说,这个社会在物质资料生产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但这并不代表其道德总体水平同样水涨船高,更并非意味着其道德必然地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如果这个社会只是一味地追求物质的发展与繁荣,其在道德方面就完全有可能出现巨大的倒退,进而出现社会失序甚或崩盘的风险,并导致已经取得的物质成果丧失殆尽。这方面的例证不胜枚举,最显著的一个就是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所作出的无比卓越的客观描述。从这种意义上讲,一个社会要实现全面发展,既要重视物质进步,也要重视道德建设,两者均不可偏废。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强调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根本原由所在。
    
        当然,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道德本身也代表着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对于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大有裨益。实际上,关于道德的积极作用,中西方文化都有十分精辟的论述,例如,《左传》中提到:“德,国之基也。”孔子亦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狄德罗指出:“如果道德败坏了,趣味也必然会堕落。”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也说到:“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这些名言警句都在各自的程度上向我们昭示着:善于运用道德的力量引领社会思潮,巩固全社会共同思想基础,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当前,全国各族人民正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实现这项重大战略任务,既需要刚性的法律制度保障,也需要柔性的思想文化支撑。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更需要崇尚道德,更需要在最大限度上发挥道德的积极作用。前面所提及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好的尝试。应该说,这种做法本身绝不仅仅在于表彰几名道德模范,而主要在于用道德本身所蕴含的精神力量来感染群众、鼓舞群众、激励群众、引领群众,努力使人人讲道德、人人有道德的观念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论语》有云:“德不孤,必有邻。”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地向道德模范学习,不断加强自己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修养,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将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必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画卷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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