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港集团圆满完成首批报废资产处置工作

 公路港集团根据交通投资集团《关于河南公路港务局集团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豫交集团财〔2012〕182号)精神,成立资产处置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程序,以公开、透明方式,顺利地完成了公路港集团成立以来首批报废资产处置工作,为规范企业资产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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