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召开所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供应实施办法论证会

    12月7日,集团组织召开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供应实施办法论证会”。集团党委副书记刘院生、副总经理康省桢,厅监察室、定额站相关专家,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高发公司、中原高速、公路港、工程局、高速房地产公司、实业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针对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供应实施办法具体条款存在的不足及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严格落实《关于董厅长在公路港集团现场办公会研究事项责任分解和督办的通知》要求,对施工等内部环节进行充分调研、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分析,加快工作进度,尽快修订实施办法。
    刘院生副书记、康省桢副总经理对大家提出的修改建议给予了肯定,并对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广泛参与,集团营运管理部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抓紧完善实施办法,下周完成修订工作。二是材料供应是站在集团企业整体发展的大局,在所属单位之间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同发展,集团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相互协作,做好相关工作。三是邀请厅质监站、定额站等相关专家,组织更高层次的论证,确保实施办法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推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供应业务早日顺利实施。(营运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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