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郑州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郑州金水科教园区BQ10-26-K02-03地块、BQ11-01-K02-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郑政函〔2025〕72号),为河南交通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土地收储、供应、摘地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对推动该项目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满足河南交通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的建设需求,颐康公司在集团党委坚强领导和集团相关部门支持帮助下,积极与郑州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有力推进河南交通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收储地块的土地性质变更审批工作。通过积极沟通、公示前置、并联审批等一系列举措,大幅压缩了办理时限。
本次土地变性工作分为调整控规、新编控规两个审批阶段,期间历经会议研讨、专家评审、联审联批及严格规范的公示程序,确保了整个审批过程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不仅强化了规划审批管理,还为后续项目开发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规划指引。(颐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