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港集团进一步规范内部巡察工作

迈着奋进步伐,迎着风口浪尖,集团上下沉着应对错综复杂的市场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跨过了一个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广袤的中原大地上唱响了改革发展的时代强音。

五载发展,硕果累累。截至2016年底,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16.6亿元,资产总额1667.8亿元,净资产495.1亿元,经营效益创历史新高。主体信用由AA+提升至最高级AAA。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河南省百强企业,连续两年获“河南省与央企合作优秀单位”。

 一是加强巡察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二是明确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对象为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巡察内容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等。三是严格巡察程序。巡察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一次一委派、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目标”的原则,由巡察办制定每批巡察工作任务、时间和人员安排等事宜,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和部门进行巡察。(公路港集团)